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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是2005年1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项目有: 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车辆火灾鉴定);交通司法鉴定:事故损失鉴定、机动车价格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限乙醇);图像鉴定:图像处理、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 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恪守“公平、公正、严谨、科学”的原则。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中心已发展成涵盖法医类、物证类、声像鉴定类、价格鉴定类的综合性司法鉴定中心,年均承接司法鉴定案件八千余起,事故鉴定接案量累计近十万例,业务遍布各省市,并且我中心在海南设立了分所,鉴定结果采信率近100%,至今零有效投诉。良好的口碑、精湛的技术队伍得到了上级领导、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中心多年被评为“济南市文明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中心现有员工近百名,其中痕迹鉴定人员19名,法医毒物鉴定(乙醇鉴定)人员3名,图像鉴定人员7名,价格鉴定师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1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3名,鉴定助理18名,是一支认真、严谨、公正的专家鉴定队伍。 我中心办公用房面积近千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接案室、鉴定室、档案室,实验室,检材室、案情讨论室等。我中心按照司法部《鉴定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要求,配置了开展交通司法我中心必备的仪器设备:车速检验台、侧滑检验台、滚筒式制动检验台、轴重检验台、灯光检测仪、便携式制动仪、材料显微镜、比较显微镜、放大镜、游标卡尺及现场勘验用测量工具;我中心机动车检测实验室于2015年9月、酒检实验室于2019年11月分别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并且我中心于2023年5月又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近年来,我中心又陆续投资近100余万元新增了8辆勘验用车,为顺利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必备的硬件条件。 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山东省内各地区及海南、天津、浙江、江苏、云南、河北、河南、吉林等开展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对2007年7月9日济南段义和车辆爆炸案、2009年11月21日济青盘龙隧道特大交通事故、2010年11月11日聊城莘县16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2013年12月9日海口特大交通事故、2016年4月9日青岛特大交通事故、日照保险公司委托车辆火灾骗保案等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了鉴定,通过对车辆和事故现场仔细的勘验、测量,再现事故发生过程,精准的计算,最终出具鉴定意见,为委托方提供了公正、严谨、科学的办案依据。 2023年10月12日,中共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支部委员会成立,机构负责人耿光平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党组织的创建标志着我机构在组织建设上又迈上了新台阶,以党组织成立为契机,建立高标准党建阵地,创新特色党建活动,做实党建宣传,打造特色司法鉴定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