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是2005年1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项目有:

      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交通司法鉴定;事故损失鉴定、事故损失鉴定、机动车价格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限定乙醇鉴定))

      图像鉴定:图像处理、图像同一性鉴定、图像内容分析

      鉴定所自成立以来,严格恪守“科学、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十几年的努力,鉴定所已具有一定规模,鉴定数量逐年上升,目前年均承接司法鉴定案件七千余起,事故鉴定接案量自成立以来已六万余例,业务遍布各省市,鉴定结果采信率近100%。良好的口碑、精湛的技术队伍得到了上级领导、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鉴定所现有员工52名,其中交通司法鉴定人员19名,法医毒物鉴定(乙醇鉴定)人员7名,价格鉴定师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0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11名,鉴定助理18名,是一支认真、严谨、公正的专家鉴定队伍。鉴定所办公用房面积近千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接案室、鉴定室、档案室,实验室,检材室、案情讨论室等。鉴定所按照司法部《鉴定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要求,配置了开展交通司法鉴定所必备的仪器设备:车速检验台、侧滑检验台、滚筒式制动检验台、轴重检验台、灯光检测仪、便携式制动仪、材料显微镜、比较显微镜、放大镜、游标卡尺及现场勘验用测量工具;我所机动车检测实验室于2015年9月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2010-2016年,鉴定所又陆续投资近70余万元新增了8辆勘验用车,为顺利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必备的硬件条件。

      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自批准成立后,在山东省内各地区及海南、天津、浙江、江苏、云南、河北、河南、吉林等开展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对2007年7月9日济南段义和车辆爆炸案、2009年11月21日济青盘龙隧道特大交通事故、2010年11月11日聊城莘县16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2013年12月9日海口特大交通事故、2016年4月9日青岛特大交通事故、日照保险公司委托车辆火灾骗保案等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了鉴定,通过对车辆和事故现场仔细的勘验、测量,再现事故发生过程,精准的计算,最终出具鉴定意见,为委托方提供了公正、严谨、科学的办案依据。

我们的优势

极致专业服务

专业无讼顾问+专业律师团,确保服务律师均成功处理过类似问题

1秒响应  高效完成

高效顾问随叫随到,即可对接需求, 30分钟内律师启动服务,顾问全程跟踪高效完成

专业分工协作

对客户指定主办律师专口对接 , 按照客户需求分配不同专业律师长期、稳定协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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