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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须知: 一、依法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 二、要求司法鉴定人按法定时间出具司法鉴定书; 三、要求司法鉴定人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四、要求司法鉴定人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六、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鉴定事项必须合法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同时不超出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范围; 八、鉴定意见属于专家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九、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十、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人有利,也可能不利。 十一、依法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全额交纳鉴定费用。 投诉电话:0531-85609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