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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廉洁承诺书时间:2018-12-06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活动的公平、公正,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做如下廉洁承诺: 一、 在接受委托、开展鉴定活动中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原则,坚决杜绝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委托人及他人利益的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 不接受委托人及涉案所有当事人提供或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好处费及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和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娱乐活动。 三、 不以任何理由提出由委托人及涉案当事人报销应由我单位和司法鉴定人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不许诺给予委托检案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金钱和物质利益及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五、 委托人及涉案所有当事人不听劝告,执意留置可能影响公正的金钱和物品的,我单位将留置的金钱和物品移交司法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以上承诺内容望予以配合。同时,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监督电话: 济南市司法鉴定协会监督电话:0531-66608985 山东金光司法鉴定中心 20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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